就业见习补贴
2022-07-04 06:07:58 来源: 点击:52952 喜欢:0
实施主体:金水区人社局
服务人:接收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办理形式:现场办理,同时提交线上申请
申请条件: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招用的见习人员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补贴期限根据见习时间补贴3-6个月(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
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期满后进行申请)。
办理要件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2份);
2.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3.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金水区就业见习人员情况登记表(各1份);
4.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见习人员资料(人员按花名册排序):
就业见习协议及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1份;
见习期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就业见习证明原件1份(审批过单位留复印件);
岗位留用人员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事流程
见习单位向金水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科提交就业见习补贴材料,并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就业见习模块录入、提交申请信息,线上和线下材料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