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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

失业登记

2021-02-02 10:23:13    来源:    点击:44082    喜欢:0

失业登记

一、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二、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三、受理机构

常住地、户籍地、失业前就业地、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APP)。

五、窗口办理要件

1.《失业人员登记表》(视同个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社区工作人员自行打印失业登记申请人的当月《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必须是停保状态。未参保的直接通过,参保的如果上月停保,可通过(为确保失业信息有效,当月停保的请在次月月初办理失业登记)。



业务表单1

失业人员登记表


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学历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失业原因

从学校毕业(结业、肄业)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或随军家属

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情况

终止灵活就业                □其他

求职要求(   □无)

求职意向

1.                 2.                 3.

个人声明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现申请失业登记。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是否需要打印     《就业创业证》

         □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由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2.已提供《就业创业证》的,请在是否需要打印栏中勾选“是”。




个人网上申报流程


1、个人网厅申报


百度搜索“河南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事项(如图27),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可以看到个人可以申报的业务,如图28。




图27



图28



选择失业登记,进入失业登记申报模块,如图29,可以看到失业登记相关政策说明。点击网上办理,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填写页面,如图30。

注意:1、本人存在有效失业登记,不允许再次申报。

2、本人已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在受理期间,不允许再次申报,耐心等候审核即可。

3、申请提交审核机构,由登记失业地决定,失业登记地一共四类:户籍地、常住地、失业前就业地、参保地。



图29


图30


2、移动端申报

     

      下载“河南就业”手机APP或者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人办事,在首页、服务大厅,都可以看到失业登记申报入口,如图31。 




图31



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可以看到失业登记分为四步:申报须知阅读、信息填写、上传电子材料、提交审核,如图32。每完成一步,右下角红色小圈圈会变成绿色对号,当四步全部变成绿色,表示业务申报成功,等待业务受理即可。注意事项与个人网厅业务申报一样,不允许重复失业登记。



图32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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